阿联酋商业特许合同双方的权利

阿联酋商业特许合同双方的权利
商业特许经营是阿联酋最受关注的业务扩张模式之一,使受许人得以在成熟的商标和经验证的经营模式下开展业务。由于国家并未通过独立的联邦法律加以规范,该合同建立在以商标许可为首的法律框架之上,并辅以合同的一般规则与竞争法。本文阐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限制性条款的界限,以及终止与争议解决的规则。
阿联酋的商业特许经营合同与双方权利

在阿联酋法律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各有哪些权利?

1.  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及其法律性质?

商业特许经营是一种协议,特许人据此授予受许人以财务或非财务对价,经营与其商标、商号、经营模式及专有技术相关的业务的权利。在阿联酋并不存在名为“商业特许经营”的独立联邦法律,因此该合同在法律上建立于商标许可与合同的一般规则之上,并与拥有专门法律的商业代理合同相区别。

特许人
授予经营权的商标与经营模式的所有人。
受许人
在被许可商标下经营业务的受益人。
商标与商号
合同的核心,依《商标法》进行许可。
专有技术与经营模式
转移给受许人的专业知识与运营方法。

2.  阿联酋的适用法律框架

多部法律共同规范特许经营合同:首要的是规范商标许可(合同核心)的《2021年第36号关于商标的联邦法令》;并辅以由《1985年第5号联邦法律》颁布的《民事交易法》就合同的一般规则;《2022年第50号联邦法令》颁布的《商事交易法》就商号与不正当竞争;《2023年第36号关于规范竞争的联邦法令》就限制性条款的界限;以及《2021年第11号关于规范与保护工业产权的联邦法令》就涉及专有技术的事项。

3.  商标许可:特许经营的核心

商标所有人可自行使用商标,亦可许可任何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就其注册的全部或部分商品或服务使用该商标,另有约定的除外。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法律为该商标保护所规定的期限。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须以书面订立并经公证;其于登记簿的标注或登记并非必需,但可应任何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办理。书面与公证是保护双方、界定其权利范围的基石。

4.  特许人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为特许人确立的内容
质量控制
合同可包含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要求;特许人可维持质量水平以保护商标。
保护商标免受损害
可要求受许人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商标的行为。
不得转让或再许可
除非与商标所有人另有约定,受许人不得将许可转让他人或授予再许可。
终止时注销登记
在证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商标所有人可请求注销该许可的登记。

5.  受许人的权利与义务

受许人取得在被许可范围内、依合同条款使用商标的权利。法律保护其免受任意限制:不得对其施加并非源自商标注册所赋予权利、或并非为维护该权利所必需的限制。

允许的限制仅限于:界定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或期限;有效质量控制的要求;以及受许人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商标行为的义务。受许人亦有权按规定程序对注销许可登记的请求提出异议。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商标许可与相互信任的关系;凡能厘清独占与质量的界限、以书面订立合同并使之区别于代理者,便能在任何争议开始之前保护其事业。”

— 律师 Awadh Almheiri

6.  限制性条款与竞争的界限

特许经营合同常含独占条款与地域范围。此处竞争法即行介入:禁止企业间可能损害、限制或阻止竞争的协议——尤其是按地域或分销中心瓜分市场或分配客户,或阻碍企业进入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样被禁止。因此,独占与范围条款须谨慎拟定,在保护双方与竞争自由之间取得平衡。

7.  合同的终止与争议解决

特许经营合同因期限届满或依合同一般规则解除而终止。在提交合同终止或解除的证明后,经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或其任一方的代理人请求,注销许可登记,并通知另一方及其异议权。争议依双方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并适用关于责任与赔偿的一般规则予以解决。

法律依据
  • 《2021年第36号关于商标的联邦法令》——第30、31、32、33、34条关于商标许可。
  • 《2023年第36号关于规范竞争的联邦法令》——第5条(限制性协议)与第6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1985年第5号联邦法律》颁布的《民事交易法》及其修正——合同的一般规则。
  • 《2022年第50号联邦法令》颁布的《商事交易法》——商号与不正当竞争。
  • 《2021年第11号关于规范与保护工业产权的联邦法令》——专有技术与工业产权。
  • 《2022年第3号关于规范商业代理的联邦法律》——用以区分特许经营与商业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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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阿联酋有独立的特许经营法吗?
没有以此命名的独立联邦法律;特许经营合同通过商标许可合同、合同的一般规则与竞争法予以规范,并与商业代理相区别。
特许经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是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须以书面订立并经公证,其登记并非必需,但可应任何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办理。
可对受许人施加哪些限制?
仅限于界定商标使用的地域范围或期限、质量控制要求,以及不得从事损害商标的行为;不得施加与注册权利无关的限制。
受许人可以授予再特许吗?
不可;除非与商标所有人另有约定,受许人不得转让许可或授予再许可。
特许经营中的商标许可期限有多长?
许可期限不得超过法律为商标保护所规定的期限。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时会发生什么?
在证明终止或解除后,经任一方请求注销许可登记,并通知另一方及其异议权,且适用关于解除与赔偿的一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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