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毒品案件中的驱逐

阿联酋毒品案件中的驱逐

在阿联酋,涉毒案件所引发的法律后果并不仅限于监禁或罚款——外籍被告在刑罚执行完毕后,还可能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判决。驱逐出境对被判刑人、其家庭以及其职业与社会前景所造成的影响,有时甚至比原本的刑罚本身更为严重,尤其是在其已在该国长期居住、家庭与利益已在当地扎根的情况下。然而,涉毒指控的成立并不意味着驱逐出境自动成为最终结果;这取决于定罪是否成立、案件事实的法律定性、案发时施行的法律,以及是否符合立法者所规定的可豁免驱逐出境的情形之一。

涉毒案件中的“驱逐出境”指的是什么?

驱逐出境是一项要求外籍人士离开阿联酋、并禁止其继续在境内居留的措施。在涉毒案件中,驱逐出境通常属于司法驱逐,即作为刑事定罪判决的一部分予以宣告。这与行政驱逐不同——行政驱逐可由主管机关依据规范外籍人士入境与居留的相关法律作出,即便当事人持有有效签证或居留许可,亦可能被行政驱逐。相关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将司法驱逐与行政驱逐视为两条独立的路径,二者在作出决定的机关及所依据的法律基础上均有所不同。

涉毒犯罪中驱逐出境的法律规则

根据自2026年初起施行的经修订的联邦禁毒与精神药物管制立法,法院应对被判定犯有该法所规定罪行之一的外籍人士作出驱逐出境判决。因此,一般规则已变为:只要外籍人士因涉毒罪行被定罪——无论案情涉及吸食、以吸食为目的持有、个人使用、推广、贩运、进口还是协助——除非符合法定的豁免情形之一,否则均应作出驱逐出境判决。该规则并不仅限于处以较重刑罚的贩运或推广类犯罪;条文的措辞具有一般适用性,涵盖任何被认定犯有该立法所规定罪行之一的外籍人士。

所有涉毒案件都必须强制驱逐出境吗?

作为一般原则,法院在外籍人士被定罪后即会作出驱逐出境判决,但立法规定了两种特定的豁免情形,在此情形下可不适用驱逐出境措施。仅凭在该国长期居住、拥有工作或商业活动,或系初犯这一事实,并不足以自动排除驱逐出境。被判刑人的情况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并须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相关条件已满足的文件。

被判刑人可获豁免驱逐出境的两种情形:其一,在犯罪发生时,其为阿联酋公民的配偶或一亲等亲属;其二,其为在阿联酋境内居住的家庭成员,且法院认定驱逐将对该家庭的稳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家庭成员之一丧失必要的照顾,同时须证实该家庭具备为被判刑人提供治疗所需的经济能力。

情形一:阿联酋公民的配偶或一亲等亲属

在犯罪发生时为阿联酋公民的丈夫或妻子,或为其血亲一亲等亲属者,可获豁免驱逐出境。“犯罪发生时”这一表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该关系必须在被控行为发生时已然存在;因此,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才与公民结婚,单凭这一点并不满足该豁免情形的条件。该关系须以正式文件予以证明,例如结婚证书、家庭档案摘要、出生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及其确立时间的文件。

情形二:身为居住在阿联酋境内的家庭成员

若被判刑人系居住在阿联酋境内的家庭成员,且法院认定将其驱逐将对该家庭的稳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家庭成员之一丧失必要的照顾或供养,则被判刑人可获豁免驱逐出境。法院亦须查明该家庭是否具备为被判刑人提供治疗所需的经济能力。在此语境下,法律将“家庭”定义为祖父母、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因此,辩护方不应仅停留于证明家庭成员身处境内这一事实,还应进一步说明其对被判刑人的依赖性质,以及一旦其被驱逐将给家庭成员带来的实际损害,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支持。

哪些文件有助于提出豁免驱逐出境的申请?

所需文件因案而异,可能包括:结婚证书及家庭档案摘要或出生证明;家庭成员的居留证件及其在该国实际居住的证明;有关被判刑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医疗报告;能够证明儿童、病患或残障人士需要照护的文件;工资证明、银行对账单及能够证明供养关系的文件;能够证明不存在其他有能力提供照护或供养的人的材料;由主管机构出具的治疗或康复计划;以及能够证明该家庭具备承担治疗费用之经济能力的材料。并非所有文件的证明力都相同;重要的并非文件数量,而是其与豁免条件的关联程度,以及其证明驱逐出境将造成严重损害的能力。

初次吸食或简单持有能否阻止驱逐出境?

案件涉及初次吸食这一事实,本身并不构成独立于其他情形的豁免驱逐出境理由;相关法律规则取决于是否就该立法所规定的某项罪行作出定罪判决,而与是否属于初犯无关,但须遵循上文所述的两种家庭相关豁免情形。此外,还须区分“仅仅发现该物质”与“已确定构成可归责于被告的法律意义上的持有”这两种情况,因为刑法意义上的“持有”要求证明被告与该物质存在接触、知悉其性质并对其加以控制。若法院认定持有、藏有或吸食罪成立,则驱逐出境规则将适用于该外籍人士,除非其符合两种豁免情形之一。反之,若能够证明被告对该物质并不知情,或其与该物质并无关联,或抓捕、取样、化验等程序存在实质性瑕疵,则可能导致宣告无罪或改变案件的法律定性,具体视各案卷宗而定。

驱逐出境判决何时执行?能否提出上诉?

司法驱逐通常在原判刑罚——例如监禁及/或罚款,视具体情况而定——执行完毕后予以执行,而在启动最终相关程序之前,必须核实该判决是否已经生效,以及是否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上诉或暂缓执行的裁定。若判决仍可上诉,则与驱逐出境相关的辩护理由可在法定的上诉或申诉程序中提出,包括:对定罪本身提出异议;主张被告不知情或不具备犯罪故意;对逮捕、搜查或取样程序提出异议;对查获物是否可归责于被告提出异议;请求适用两种豁免情形之一;以及提交有关家庭、照护、供养和治疗方面的文件。上述辩护理由及相关文件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因为若等到判决生效后再行主张,可用以改变判决的手段将随之受限。

终审判决作出后,能否申请撤销驱逐出境?

被判决驱逐出境的人士,可向主管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撤销驱逐出境决定,并须说明理由、附上相关证明文件。阿联酋境内部分检察机关为此类申请提供专门的服务渠道,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说明申请理由,并提交支持宽宥申请的相关文件。提交申请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批准,撤销驱逐出境也并非被判刑人当然享有的权利;最终结果取决于判决的性质、驱逐出境的原因、被判刑人的表现、其家庭关系、人道主义方面的具体情况、所提交的文件,以及负责审查该申请的机关。

申请撤销驱逐出境与上诉或申诉在时机和依据上均有不同:上诉或申诉是在判决尚未生效之前针对该判决提出,可能涉及定罪、刑罚以及法定豁免情形的适用问题;而申请撤销驱逐出境则通常是在判决作出或已经生效之后提出,其依据是法律上或人道主义方面的理由、其后取得的文件,或是足以要求重新审视驱逐出境措施的相关情况。因此,较为稳妥的做法是尽早着手审阅案卷,而不宜将豁免理由的提出推迟到判决生效之后。

撤销司法驱逐是否意味着不再适用行政驱逐?日后能否再次入境?

并不必然如此。司法驱逐与行政驱逐所依据的规则与程序各不相同;司法驱逐即便被撤销或未予适用,当事人仍有必要就其在负责居留及外籍人士事务的主管机关处的行政状态另行加以核实。同样,被告获豁免驱逐出境,也并不意味着其居留证件将自动获得续签,或其名下登记的其他限制措施将自动解除。此外,规范外籍人士入境与居留的相关法律规定,曾被驱逐出境的外籍人士若未获得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再次入境;因此,刑罚期满或离境本身,并不意味着可以自动获得新的签证,在尝试再次入境之前,必须核实驱逐出境的记录是否已被撤销,或是否已取得所需的许可。

实用建议

不要等到判决作出才行动——应从案件之初就着手收集家庭及医疗相关文件。

以有效、最新的正式文件证明与公民配偶或亲属之间的关系。

应在指控提出之时即寻求法律咨询,而非等到定罪之后。

应独立核实居留的行政状态,不要将其与刑事判决的结果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

2021年第30号联邦法令关于打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规定(第75条),经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2025年第14号联邦法令修订;以及2021年第29号联邦法令关于外籍人士入境与居留的规定。

因涉毒指控而面临驱逐出境的风险?

请联系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审查您的案件材料,并确定可能适用于您具体情况的豁免情形。

常见问题

 是否每一名在涉毒案件中被指控的外籍人士都会被驱逐出境?

并非如此。司法驱逐取决于是否作出定罪判决,而非仅仅提出指控或立案。

 宣告无罪是否能够撤销驱逐出境?

若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则与该罪行相关的司法驱逐将不予适用,因为该措施以定罪为前提。但仍需核实是否存在其他独立的行政决定或以往记录。

 在阿联酋育有子女是否能够阻止驱逐出境?

仅凭育有子女这一事实,并不能自动阻止驱逐出境。还须证明驱逐将对家庭稳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家庭成员之一丧失必要的照护或供养,并同时满足其他法定条件。

 是否可以在境外提出宽宥申请?

该申请可由被判刑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根据主管机关的具体要求提出,但须附具有效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恢复名誉是否会自动撤销驱逐出境?

恢复名誉与驱逐出境是两个性质与程序均不相同的问题。不应想当然地认为,恢复名誉会自动消除驱逐出境的记录,除非主管机关就此作出明确决定。

法律免责声明

本博客所提供的信息仅用于普及法律常识之目的,并不构成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确定适当的应对方式,需要对判决书、案卷材料以及与被判刑人及其家庭有关的文件进行审查。

如本译文与阿拉伯文原文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应以阿拉伯文版本为准。

迪拜涉毒与驱逐出境法律咨询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负责处理迪拜地区的涉毒案件及由此引发的驱逐出境后果,并根据每宗案件的相关文件,说明被告可获豁免驱逐出境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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