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毒品使用的惩罚:27个常见问题及其答案

阿联酋毒品使用的惩罚:27个常见问题及其答案

以下是本所在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案件中最常收到的问题,按其在案件进程中的先后顺序排列:自检测之时起,到申请戒治,再到持有与携带入境,直至判决之后的各项后果。各项答复均取自现行《打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法》及其修订的条文,而非一般性推断。首先应当明了的是:法律在被查获者在逮捕令发出之前主动申请戒治者之间作了决定性区分——对后者根本不提起刑事诉讼。每一项答复之下,都藏着实务中决定结果的那一个细节,因为单一事实即可改变整个法律定性。

一、关于检测与吸食的问题

这是最常见的问题,也与查获当时的情形关系最为密切:

我的检测结果呈阳性,会受到什么处罚?
视物质种类与次数而定。就附表一、二、五所列物质而言,初次的刑罚为三个月以上拘役,或 20,000 至 100,000 迪拉姆罚金。三年内第二次的,提高为六个月以上拘役,或 30,000 至 100,000 迪拉姆罚金。第三次及以上的,则为二年以上拘役并处不低于 100,000 迪拉姆的罚金。
初次与第二次、第三次的处罚是否不同?
不同,且差别关键。法律依次数设定了递进的刑罚阶梯,并将第二次的加重与其发生于首次行为之日起三年内相联系。更重要的是:在第一次与第二次,法院仍保有在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权限,而在其他情形下则被排除;并且自第三次起,不得宣告暂缓执行。
检察院要求提取检测样本,我可以拒绝吗?
拒绝构成独立犯罪,在许多情形下比吸食本身更重。凡经检察院作出提取检测样本命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者,处二年以上拘役并处不低于 100,000 迪拉姆的罚金。换言之,拒绝可能使您承担比原本试图回避者更重的刑罚。
数量很少且混有杂质,会因此减轻重量认定吗?
不会。法律明文规定:一经刑事鉴定报告确认物质存在,其纯度即不作为认定重量的依据,与之混合的成分与杂质构成总重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该物质呈现为药品剂型,则依制造商包装上标明并经核准的该物质重量比例认定。
我在他人吸食的场所在场但本人未吸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若您明知该场所性质,则需承担。凡明知其情而在为吸食麻醉药品所设场所内被查获者,处六个月至一年拘役,并处 10,000 至 20,000 迪拉姆罚金。法律将经营、准备或布置该场所之人的配偶、直系尊亲属与直系卑亲属排除在外。

二、关于戒治与不予追诉的问题

这是多数人并不知晓的部分,也是实务上最为关键的部分:

如果我主动申请戒治,会被追诉吗?
不会。法律规定:吸食者于逮捕令发出之前,自行前往戒治机构、检察院或警方申请入所戒治的,不提起刑事诉讼,并由该机构收治,直至机构决定其出所。此处的决定性条件在于时点:须在逮捕令之前。
我的家人可以申请让我入所戒治吗?
可以。法律允许由配偶、二等亲以内的亲属、负责其教养之人,或其就读的教育机构在与儿童保护专员协调并取得其父母同意后提出申请。若申请人为上述以外之人,收治机构在收治或使其出所时,须取得检察院的同意。
我身上有物品,想申请戒治,这样可以吗?
可以,但须一并交出。法律明文将下列人员排除于免责之外:持有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于申请戒治时未将其交予戒治机构、检察院或警方者;以及拒不接受检察院所命收治者。此二种情形下,刑事诉讼照常进行。
在戒治机构的期限有多长?
治疗与康复期限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超过一年。法院于听取检察院意见后,如报告显示被收治人健康状况允许,得命其出所;或依其本人申请并经监督委员会同意后,命其出所。
法院可以判处戒治以代替拘役吗?
可以,累犯情形除外。法律允许法院于听取监督委员会意见后,以将被判刑人收治于戒治康复机构代替刑罚,该委员会须于六个月内就其状况提出报告。曾依先前判决被收治,或出所未满三年者,不得再行收治。
如果我未遵守戒治方案,会怎样?
戒治机构应通知检察院,监督委员会须就所违反的事项作成报告,送交主管检察院。此种情形下,法院判处一年以上拘役,并将收治期间自所判刑期中扣除。法律同时规定:对完成戒治方案者,不提起刑事诉讼

三、关于持有、携带入境与贩运的问题

此处的定性由轻罪转为重罪,取决于主观意图,而非仅取决于数量:

吸食、持有与贩运有何区别?
区别在于意图。以吸食或个人使用为目的的持有,适用关于吸食的条文,处拘役或罚金。而以贩运或推广为目的的持有或保管,则处有期徒刑;在违反关于进口、携带入境与种植的规定时,若出于贩运或推广目的,或行为人隶属于敌对团体或有组织犯罪集团,最高可至死刑。
朋友在我不知情时把东西放进我口袋,我的处境如何?
法律处罚的是对您实施该行为之人,而非相反。凡故意将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转移至他人占有或保管之下,而该他人并不知其真实性质者,处有期徒刑。您本人的处境则取决于能否证明不知情,而这建立在案件细节、现有证据与查获笔录之上。
有人在我的饮料或食物中下药,其刑罚如何?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不低于 20,000 迪拉姆的罚金。若其目的在于对被害人实施犯罪或使其成瘾,则提高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该结果一旦实现,即构成加重情节。若该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我穿了印有违禁植物图案的衣物,是否构成违法?
构成,且此条文鲜为人知。凡以推广为目的制造、进口、携带入境、销售或持有载有召唤或煽动毒品犯罪之图像、图案或文字的商品或印刷品者,处不低于 50,000 迪拉姆的罚金。凡穿着此类衣物或使用此类物品者,处不低于 5,000 迪拉姆的罚金;再犯者,处二年以下拘役。
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
吸食与个人使用犯罪,由查获吸食者之地所属管辖区域内的法院管辖。而以贩运或推广为目的实施的犯罪、与之不可分割相关联的犯罪,以及便利犯罪,则由设于联邦首都所在地的联邦法院专属管辖。

四、旅客与口岸相关问题

入境者的提问在本所收到的咨询中占比很高,而其适用的特别条文为多数旅客所不知:

我持有境外医生开具的处方药,是否属于毒品?
吸食或个人使用仅在治疗目的下,并依主治医师按法律规定要件开具的医疗处方,方为许可。至于境外开具的麻醉与精神药品处方,法律已将其规范要件及携带入境的程序交由内阁决议规定。因此,此事首先属于监管事项,相关手续须在出行之前办妥。
我从境外带回含有违禁成分的食品或产品,如何处理?
存在明文例外。自境外入境者携带含有附表特定项目所列若干物质的食品、饮料或产品,以个人使用为目的,且系首次在国家核准入境口岸被查获的,不构成应予处罚的携带入境、进口、运输或持有。主管机关应作成行政笔录,并对该等产品予以扣押及销毁。
我是访客,入境时被查出携带物品,会被监禁吗?
法律就非本国国民且未在本国合法居留者设有特别规定:凡于经陆路、海路或空路任一口岸入境时,被查获持有或保管以个人使用为目的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者,处 5,000 至 1,000,000 迪拉姆罚金。内阁决议将依物质种类、重量与查获次数规定罚金数额,并规定禁止入境的情形及其期限。

五、关于驱逐出境与居民的问题

驱逐出境是居民最为迫切的问题,法律就此设有一项原则与两项例外:

外国人在毒品案件中会被驱逐出境吗?
原则上会。对于经判决认定犯有本法所定罪名的外国人,法院应判处驱逐出境。但法律设有两项特定例外,据此可不适用驱逐措施——此二项例外须于法庭上提出,并附具证明文件。
我的妻子是阿联酋公民,该例外是否适用于我?
若符合条文所定条件,则适用。第一项例外适用于在犯罪行为发生之时,系本国公民之配偶或其一等血亲之人。该项例外系以行为发生时的身份为准,而非以审判时为准——此一区别在准备辩护时常被忽略。
我在此供养家庭,这一点是否有帮助?
可能有帮助。第二项例外适用于身为在本国居住之家庭成员者:经法院认定其被驱逐将对家庭稳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家庭某一成员丧失必要的照料或扶养,并经法院查明该家庭具备为其提供治疗的经济能力。此处的家庭包括祖父、祖母、父、母、子女、兄弟与姐妹。

六、判决之后的相关问题

刑罚结束并不意味着其后果一并终止,以下是判决后最常被问及的问题:

该案件是否会记入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规定:吸食与个人使用犯罪,由本国公民初次实施者,不构成须予复权的前科。同时规定:该罪第三次及以上实施的,不得宣告暂缓执行刑罚。
驾驶执照会被吊销吗?
因吸食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一次以上受判决者,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执照;已核发者,予以注销。此项效果自所判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满一年时终止。
案件结束后的定期检测要持续多久?
被判刑人或经法院命令收治者,于刑罚执行期间或收治期间应接受定期检测;该项义务于刑罚执行完毕或收治期间届满后,继续存续不超过二年。违反定期检测的规则与程序者,处一年以上拘役。
案件结束后我会被限制转账吗?
会,且期限确定。凡依本法被判处刑罚者,不得自行或经由他人向他人转移或存入任何款项,但经中央银行与主管机关协调后核发许可者,不在此限;此项限制于刑罚执行完毕后继续存续二年
如果我举报,能否获得免除处罚?
在特定罪名中可以。凡犯罪人于犯罪着手之前主动将其所知情况向司法或行政机关举报者,免除处罚。若举报发生于犯罪实施之后、侦查开始之前,法院得予免除;若行为人在侦查或审判期间协助有关机关逮捕犯罪参与人之一,法院并得减轻其刑。

七、实务指引

真正决定此类案件结果的是什么?
  1. 时点先于一切:不予追诉之路仅在逮捕令发出之前开启,其后即行关闭。
  2. 不要拒绝提供检测样本:拒绝构成独立犯罪,在许多情形下比吸食处罚更重。
  3. 申请戒治时应交出随身物品:隐匿该物质将依明文规定丧失免责。
  4. 尽早备妥家庭关系证明:驱逐出境的例外以行为发生时的亲属关系与扶养事实的证明为基础。
  5. 未有律师在场时不要作出陈述:个人使用与以贩运为目的持有之间的界线,往往由最初的陈述划定。
  6. 保存您的医疗处方:处方药受有规范,事先备妥远比查获后再行举证容易得多。
  7. 将戒治方案坚持到底:完成方案可阻却追诉,中途违反则使卷宗重回法院。

法律依据

  1. 2021年第30号联邦法令,关于打击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及其修订——联邦法律。
  2. 2021年第31号联邦法令,颁布《犯罪与刑罚法》——联邦法律。
  3. 2022年第38号联邦法令,颁布《刑事诉讼法》——联邦法律。
您或您的家人是否正涉及毒品案件?
拘役与戒治之别、驱逐与例外之别,取决于最初几小时以及是否备妥正确的文件。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 阿联酋迪拜

法律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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