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颁布迪拜警察学院法

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颁布迪拜警察学院法

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愿真主护佑、以迪拜酋长国统治者身份履职的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殿下,颁布了2026年第(6)号关于迪拜酋长国行政违规、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的法律。

该法律旨在为政府机构提供一个清晰且具约束力的法律框架,涉及对违反迪拜酋长国现行法律规定者所施加的行政违规、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强化透明、公正、问责与合法性原则,并为施加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设立明确的保障,以确保对权利与自由的保护、保障公共设施运行的连续性,从而实现社会的最高利益。

该法律还旨在助力实现及时的司法,通过对施加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的规则加以治理,以防止在行使权力时出现专断或滥用,提升对遵守迪拜酋长国现行法律规定之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并对可能威胁个人安全与社会安宁的行为实现一般威慑。

行政违规的认定规则

该法律详细规定了行政违规的认定规则,其中包括:行政违规须由主管机关颁布的法律加以规定;行政违规须以清晰、准确的方式加以描述,使该法律的对象知晓其必须遵守且不得违反的义务;行政违规须以便于确定其对公共利益的严重程度与危害程度的方式加以分类,无论是轻微、中等还是严重,从而有助于选择适当的行政处罚。

行政措施的认定规则

该法律还以确保相称性、公正与透明的方式确定了行政措施的认定规则,法律规定:行政措施须由主管机关颁布的法律加以规定;行政措施须针对实施法律所规定的某项行政违规而采取,同时顾及行政违规的严重程度与危害程度及其对公共利益、公共设施运行和服务提供的影响;并在采取行政措施时顾及从轻或从重情节,例如累犯、故意、疏忽与失职,行政违规所造成的损害,以及行政违规实施者所采取的早期纠正程序。

行政措施的种类

根据该法律,政府机构可对违规者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行政措施,其中包括:责令纠正状况的警告,无论是在施加行政处罚之前还是之后;对违规场所处以不超过(6)六个月的临时行政关闭;对违规场所处以永久行政关闭;撤销或修改向实施行政违规的人员或场所所颁发的许可、批文或核准;以及永久或临时中止行政违规实施者与所实施行政违规具有直接关联的全部或部分项目、活动或交易。

该法律确定了施加、认定和执行行政处罚与行政措施的规则与程序,以及政府机构在评估和施加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措施时必须顾及的程序保障与标准;并确定了公布和公告行政违规的条件与规则,须经政府机构总干事核准,并在与迪拜政府媒体办公室事先协调之后进行。

迪拜酋长国执行委员会主席颁布为执行本法律规定所需的各项决议,包括公布和公告行政违规所应遵循的程序;任何其他法律中与本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条文,在抵触范围内一律废止;本法律应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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