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迦酋长发布关于组织酋长国改革机构的法律
最高委员会成员、沙迦酋长苏尔坦·本·穆罕默德·卡西米博士殿下颁布了一项关于规范沙迦酋长国矫正机构的法律。
该法律旨在:
1. 制定机构的总体政策,以确保实现安全、矫正与改造。
2. 为机构确立以社会防卫原则为基础的原则和规则,使刑罚的执行成为保护社会的手段。
3. 提供安全的环境,保障在押人员的尊严并保护其权利。
4. 对被判处剥夺自由刑罚的人员在社会、心理和文化方面进行矫正和改造。
该法律的规定适用于酋长国的矫正机构、为实现相同目标而设立的任何其他机构或中心,以及位于该机构管理范围之外、用于执行审前羁押令的场所。
根据该法律,酋长国设立一个负责矫正和改造的地方性机构,名为“矫正机构”,在行政和财务上隶属于沙迦警察总指挥部。
该机构的总部设在沙迦市;经执行委员会批准,总指挥可通过决定在酋长国其他城市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或指定场所。
该法律规定,该机构分为:
1. 男性矫正机构。
2. 女性矫正机构。
3. 被判处监禁或收容的未成年人中心,并须遵守性别分隔。
该法律涵盖了与规范矫正机构各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款,例如其建设、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检查的规则,探视的安排,与在押人员收押相关的事项、其权利、医疗保健、社会关怀、教育和文化普及,违规行为和纪律处分,在押人员的释放,在押人员的年龄类别及给予他们的待遇,以及其他法律条款。
来源:沙迦政府媒体局(SG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