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迦酋长发布关于在酋长国司法机关前组织专家职业的法律

沙迦酋长发布关于在酋长国司法机关前组织专家职业的法律

最高委员会成员、沙迦酋长苏尔坦·本·穆罕默德·卡西米博士殿下颁布了一项关于规范沙迦酋长国司法机关面前专家(司法鉴定人)职业的法律。

该法律旨在:

1. 规范在司法机关面前从事专家职业的执业行为,以确保司法的正常运行与廉洁公正。

2. 以合格的专家支持司法机关,助力其所作出的裁定和判决更加准确。

3. 发展专家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以加快诉讼程序。

4. 通过为该职业设定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专家工作从业人员的信任。

5. 培养并赋能本国人才和专业力量,使其在酋长国从事专家工作。

 

根据该法律,司法部将设立在司法机关面前登记专家的名册,具体如下:

一、执业专家登记名册。

二、非执业专家登记名册。

三、政府机构专家登记名册。

四、实习专家登记名册。

五、执业专家机构登记名册。

 

根据该法律,司法部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其他名册。名册登记按照主席根据司法监察局的提议以决定确定的技术专业进行,专家的专业依据其学历资格和该领域的实践经验确定。实施条例还将规定名册的格式、登记所需具备的条件,以及应载入名册的数据和信息。

该法律还规定,任何专家或专家机构,除非其名称已登记在名册中,否则不得在酋长国司法机关面前从事专家工作;以下两种情形不受本款规定限制:

一、诉讼各方同意委任未登记的专家或专家机构,就提交法院的争议或其部分内容出具报告,但须经审理该争议的司法机关批准其协议。

二、司法机关在其审理的案件中,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规则,将专家工作委托给任何政府机构或未登记在名册中的专家。

 

该法律涵盖了与规范专家职业各方面相关的法律条款,例如专家事务委员会、专家登记条件、专家机构登记条件、国际专家机构、司法专家工作执业许可、专家权利、禁止事项、专家的义务与责任、专家工作的程序规则、专家问责委员会、纪律处分以及其他法律条款。

来源:沙迦政府媒体局(SG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