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诽谤一家知名餐厅而被罚81,000迪拉姆并没收手机的网红
在这个屏幕无处不在的世界里,有人认为发布任何数字内容都不过是行使言论自由,而法律却明确划定了一条界线——旨在改善与建设的建设性批评,与损害商业声誉、伤害当事人的诽谤,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在此背景下,阿布扎比司法厅在其"故事与教训"系列中公布了一起案件的详情,标题为《一段短暂的视频……一张昂贵的账单》。事件起因是一名社交媒体网红将手机镜头对准一家知名餐厅,目的并非评价餐食质量或服务水平,而是发布侮辱性言论,诋毁餐厅老板的诚信及其经营方式。
面对这场波及个人名誉与商业信誉的网络侵害,餐厅老板并未坐视不理,而是立即向有关部门提出正式投诉,指出该视频已超出正当言论表达的范畴,给他多年建立起来的声誉与地位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与物质损害。
在被传唤并面对拍摄证据后,被告在询问笔录及检察机关的调查中承认,自己拍摄了该餐厅并将视频发布至其个人账号,并辩称其行为意在"批评"。然而,调查机关认定,其所使用的言辞已超出客观评价的范畴,构成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的直接侮辱与诽谤,因为其矛头指向的是个人及其名誉,而非仅仅评价产品或服务本身。
案件经主管法院审理后,判处被告罚款3万迪拉姆,并责令删除侵权视频,同时没收案发时使用的手机,将其作为作案工具予以查封。
后果并未止步于刑事处罚:法院同时判令被告向受害方支付5.1万迪拉姆的临时民事赔偿,使这一诽谤事件的总代价达到8.1万迪拉姆——将转瞬即逝的"浏览量"转化为一堂深刻的法律课,警示世人:侵犯他人名誉绝非可供数字传播随意消费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