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法律中对人身和自由的犯罪及其惩罚
侵害人身与自由的犯罪所保护的,是人最宝贵的东西:生命、身体完整与自由。阿联酋联邦立法者在《犯罪与刑罚法》中为其设立了独立的一编,并分为三章:侵害人的生命与身体完整、侵害自由、以及致人于危险。其刑罚自罚金直至死刑,依据明确的标准递进:行为人的故意、结果的严重程度、被害人的身份,以及行为的手段。本文将完整梳理这些犯罪,并说明其在重罪与轻罪之间的分类。
一、犯罪图谱及其刑事分类
犯罪的分类取决于法律为其规定的刑罚种类,而非行为本身的描述。重罪是指处以某种同态复仇刑(قصاص)、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犯罪;轻罪则是指处以拘役、超过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或血金(دية)的犯罪。因此,本编中某些犯罪的性质仅因结果的改变而改变。
二、故意杀人及其加重情节
故意杀人的基本刑罚为无期徒刑,在法律穷尽列举的特定情形下提升至死刑:预谋或埋伏杀人;杀人行为在另一犯罪之前、与之相伴或与之相关联;杀害行为人的尊亲属;在公职人员或受托从事公共服务者履行职务期间或因其职务而杀害之;或在实施中使用毒物或爆炸物。
预谋、埋伏与同态复仇
预谋是指在行为之前已经形成的决意,并对实施手段作出周密安排。埋伏是指行为人在一处或数处守候某人,历经一段时间——无论长短——以便将其杀害或对其实施暴力。任一情节一经查实,刑罚即由无期徒刑提升为死刑。同态复仇与血金适用伊斯兰教法的规定;若被害人的继承人在任何阶段放弃其同态复仇的权利,刑罚即变为不少于 7 年的有期徒刑。过失致死者的血金——无论男女——为 200,000 迪拉姆。
三、侵害身体完整
这一类犯罪的支配性规则是:罪名与刑罚均由结果的严重程度决定,而非仅由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决定:
从一般侵害到殴打致死
侵害他人身体完整而无杀人故意,但其行为致人死亡的,处不超过 10 年的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的各项加重情节,以及醉酒或吸食毒品的状态,在此同样构成加重情节。若侵害致被害人患病或丧失处理个人事务的能力超过 20 天,刑罚为拘役并处罚金;若结果未达此严重程度,刑罚为不超过一年的拘役并处不超过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此项轻罪属于被害人放弃追究或达成和解即中止执行限制自由刑的犯罪之列。
永久性残疾——何时成立?
故意致他人永久性残疾的,处不超过 7 年的有期徒刑;无致残故意而实施侵害并因此致残的,处不超过 5 年的有期徒刑,在存在加重情节或醉酒、吸食毒品的情形下提升至 10 年。永久性残疾的成立情形包括:器官的截断或分离、其部分的切除、其功能的丧失或减损,或某一感觉器官功能的永久性——全部或部分——障碍;任何难以消除的严重毁容亦视同永久性残疾。
四、过失致人死亡与过失伤害
因四项事由而递升的刑罚阶梯
因过失致他人死亡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或处其中一种刑罚;因过失侵害他人身体完整的,处不超过一年的拘役并处不超过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或处其中一种刑罚。刑罚因四项事由而递升:违反其职务、职业或行业的准则;事故发生时处于醉酒或吸食毒品状态;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被害人;以及被害人人数众多。若行为致三人以上死亡,刑罚为二年至 5 年的拘役;若同时具备其他情节,则为 3 年至 7 年。
五、堕胎与教唆自杀
堕胎罪的等级
孕妇故意使自己堕胎的,处不超过一年的拘役,或处不超过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或并处两种刑罚。经其同意为其堕胎的,处不少于两年的拘役,或处不少于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若行为人为医师、外科医生、药剂师、助产士或技术人员,则处不超过 5 年的有期徒刑。未经其同意的堕胎,处不超过 7 年的有期徒刑。
教唆与帮助自杀
以任何方式教唆或帮助他人自杀,并因此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的,处拘役;若该人未满十八周岁,或意志或辨认能力有欠缺,则加重处罚。若该人丧失意志或辨认能力,教唆者依情形以故意杀人罪处罚。法律并允许法院对自杀未遂者裁定送入治疗机构,以代替判处刑罚——这是治疗性而非惩罚性的取向。
六、侵害自由
该条款涵盖以任何方式且无合法依据实施的绑架、抓捕、拘禁与剥夺自由。基本刑罚为有期徒刑,在下列情形下提升至无期徒刑,若行为致被害人死亡则提升至死刑:
- 冒充身份:冒充公职身份、谎称受托从事公共服务,或以虚假身份与之接触。
- 手段:欺骗,使用暴力,以杀害或严重伤害相威胁,或实施身体或精神折磨。
- 多人共同实施或持有武器,或剥夺自由的期间超过一个月。
- 被害人身份:女性、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或残疾人,或履行职务中的公职人员。
- 目的:获利、报复、侵害名节、施加伤害,或迫使其实施犯罪。
免除处罚的事由、奴役与强迫劳动
行为人在犯罪被发觉之前,自愿向司法或行政机关告知被绑架人的所在地点、指引该地点、指认其他行为人,并因此使被绑架人获救的,免除处罚——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而非择一。以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带入或带出本国者,以及以奴隶身份占有、购买、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置他人者,处有期徒刑。在法律许可的情形之外强迫他人为私人利益劳动的,处不超过一年的拘役并处不超过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或处其中一种刑罚。
七、致人于危险
本章的特点在于:立法者并未等待损害的实际发生,而是将足以使受保护利益陷于危险的行为入罪;因此这里的犯罪是危险犯,而非实害犯:
致人于危险的三种形态
故意实施足以危及他人生命、健康、安全或自由的行为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或处其中一种刑罚;若因此造成损害,则处拘役。使未满 15 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自我保护能力的人陷于危险的,处不超过两年的拘役;若系将被害人遗弃于无人之地,或由其尊亲属或负有保管、照护义务的人实施,则加重处罚——并及于故意剥夺其所需的营养或照护。至于在有人居住的场所使未满 7 周岁的儿童陷于危险的,处拘役或不超过 10,000 迪拉姆的罚金。
八、共通的加重情节
- 行为人的故意与谋划:预谋与埋伏使故意杀人提升至死刑。
- 被害人的身份:尊亲属、履行职务中的公职人员、未成年人、女性、无自保能力者及残疾人。
- 行为的手段:毒物或爆炸物、武器、暴力、威胁、欺骗与折磨。
- 行为人的状态与不予救助:醉酒或吸食毒品,以及有能力救助却将被害人弃置不顾。
因果关系规则
即使有其他原因——先行的、同时的或事后的——参与了结果的发生,只要该原因依事物的通常发展进程属于可预见或可能发生的,行为人仍应对犯罪负责。但若该原因本身即足以造成结果,则行为人仅对其所实施的行为负责——这一规则在殴打致死案件中具有核心意义。
九、实务指引
维护您法律地位的若干步骤
- 立即报案并接受医学检查:初次医学报告确定丧失能力的期间,而罪名在轻罪与重罪之间的界定正取决于此。
- 正式记录丧失能力的期间:超过 20 天与不足 20 天之别足以改变刑罚,且仅能凭经认证的报告予以证明。
- 原样保存数字证据:录音录像、监控画面与信息记录,不得删除或修改。
- 未经律师陪同不作陈述:侦查取证与检察阶段的陈述将决定整个调查的走向。
- 不得拒绝施以救助:将被害人弃置不顾,在过失犯罪中属于法律明定的加重情节。
- 未经咨询不轻言放弃追究:放弃追究仅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下产生效力。
法律依据
- 2021 年第 31 号联邦法令——颁布《犯罪与刑罚法》——联邦法律。
- 2022 年第 38 号联邦法令——颁布《刑事诉讼法》——联邦法律。
- 1976 年第 9 号联邦法律——关于犯罪与流浪未成年人——联邦法律。
- 2016 年第 3 号联邦法律——关于儿童权利(وديمة)——联邦法律。
您是否是杀人、伤害或侵害自由案件的当事人?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阿联酋迪拜
常见问题
问故意杀人与殴打致死有何区别?
区别在于故意,而非结果。故意杀人中,行为人的意志指向致人死亡,刑罚为无期徒刑,并可能达至死刑。而殴打致死中,行为人只有侵害身体完整的故意而无杀人故意,刑罚为不超过 10 年的有期徒刑。
问血金或放弃追究能否免除刑事处罚?
并非绝对。血金是独立的财产性权利,不影响法定刑罚。被害人继承人放弃同态复仇的效果,是刑罚变为不少于 7 年的有期徒刑,而非诉讼终结。至于法律穷尽列举的若干轻罪——其中包括侵害身体完整——放弃追究或和解则中止刑罚的执行。
问侵害的轻罪何时上升为重罪?
当结果或手段发生变化时。造成有限行为能力丧失的侵害属于轻罪;但若致人永久性残疾或死亡,即上升为处有期徒刑的重罪。
问何种情形使绑架罪提升至无期徒刑?
法律对此作了穷尽列举:冒充公职身份;以欺骗、暴力、杀害或严重伤害的威胁或折磨手段实施;由二人以上或由持有武器的人实施;剥夺自由的期间超过一个月;被害人为女性、未成年人或残疾人;或目的在于获利、报复或侵害名节。若行为致人死亡,刑罚为死刑。
问父母是否需对将子女弃置不顾承担责任?
是的,且属加重情节。使未满 15 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自我保护能力的人陷于危险,本身即构成独立的犯罪;若由其尊亲属或负有保管、照护义务的人实施,或将其遗弃于无人之地,则加重处罚。
本文旨在普及法律文化、提升社会法律意识,不构成法律咨询,亦不构成对任何具体事件的法律意见,并不因此产生委托或法律代理关系。每一案件的结果因其事实与文件的不同而不同,法律条文与修订亦可能发生变化。始终建议就您的具体情况向持牌律师寻求专门意见。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对任何未经专业咨询而依据本内容所作出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译文与阿拉伯文原文如有出入,以阿拉伯文版本为准。
迪拜刑事律师——杀人、伤害与侵害自由案件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位于迪拜,在侵害人身与自由的案件中于检察院及迪拜各级法院提供代理与咨询服务,涵盖故意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殴打致死、永久性残疾、交通事故、医疗过错,以及绑架、拘禁与致人于危险等犯罪。若您正在寻找迪拜刑事律师、过失致死与事故案件律师,或殴打与伤害案件律师,本所将自警察局阶段起跟进案件,直至检察院,并延伸至审判、上诉与最高法院阶段。
我们在阿联酋其他酋长国的服务
本所业务同时覆盖阿布扎比、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与富查伊拉。《犯罪与刑罚法》为联邦法律,在阿联酋各酋长国统一适用,同时兼顾各酋长国自身的程序安排与管辖法院。若您正在寻找阿布扎比的刑事律师、沙迦的殴打与伤害案件律师,或其他酋长国的致命事故与绑架案件律师,欢迎与本所联系,以评估您的法律处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