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在完成建筑前逃跑:完成别墅和索回权利的步骤
如果承包商在房屋、别墅或项目竣工前停工并失去联系,正确的法律路径并不是立即起诉,而是按顺序完成三个步骤:先固定现场已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再通过公证处向承包商发出正式催告函,给予其恢复施工的合理期限;最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求,解除承包合同,或请求法院许可您另行委托承包商,由原承包商承担完工费用,并同时主张损害赔偿。
业主最严重的错误,是在一次次“马上复工”的承诺中无限等待,或在完工比例尚未固定之前就让新的承包商进场。这会毁掉证据,使鉴定人日后极难判定哪些工程已完成、哪些尚未完成。本文说明承包商在何种情形下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停工,如何固定证据,在补正、解除与由原承包商承担费用完工之间有哪些选择,财务担保处于什么位置,以及案件在何时可能转为刑事报案。
承包商在何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停工或逃匿?
延误数日或施工进度缓慢,尚不足以认定承包商违约。产生法律效果的停工,是指无正当理由拒绝施工且持续时间违反约定工期,或撤离现场并撤走人员与设备,或对函件与催告不予回应,或在收取工程款后明显丧失继续履行的能力。合同对工期与付款节点约定得越明确,违约的举证就越容易。
第一步:在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之前固定现场证据
证据固定是整个案件的基础,因为法院衡量违约依据的是已被证明的事实,而非主张。这包括:以清晰日期对现场进行全面拍照;清点已完成的工程并与批准图纸及合同清单逐项比对;收集付款计划表、收据与银行转账凭证;保存能够证明其反复承诺复工的函件、信息与会议纪要。
除自行取证外,还可申请指定鉴定人对现场状况进行固定:由其查勘现场并出具正式报告,确定实际完工比例与已完成工程的状态。该报告随后将成为诉讼的支点,用以确定承包商真正应得的款项与其无权收取的部分。
在完成证据固定或取得法院许可之前,请勿让其他承包商进场,亦不要对现场作实质性变更;现场面貌一经改变,您可能因此丧失证明原承包商已完成部分与遗留部分的能力。
第二步:经公证处的催告与合理期限
在诉诸法院之前,应通过公证处向承包商发出正式催告函,载明违约情形,并要求其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恢复并完成施工。该催告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使承包商无法再主张“不知情”,另一方面正式确认其在受催告后仍拒绝履行——这正是法院据以判决解除合同或许可由其承担费用完工的依据。
建议催告函中载明:被违反的合同条款、停工日期、大致完工比例、已支付款项与所给予的期限,并告知若不予回应,将采取司法程序并主张损害赔偿与约定的逾期违约金。
第三步:您在法院可选择的路径
《民事交易法》要求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若查明其施工存在瑕疵或违反约定条件,在无法修补的情形下,业主可请求立即解除合同;若可以修补,业主可要求承包商遵守合同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期限届满仍未改正的,业主可请求法官解除合同,或许可其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工程,费用由原承包商承担。
终止合同关系,并主张返还已付款项中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值的部分,以及因停工造成的损害赔偿,例如替代住房费用、重新招标费用与材料价格上涨的差额。
取得判决许可您另行委托承包商完成项目,费用差额由停工的承包商负担,并从其应收款项中扣除或另行主张。就实务而言,对于希望把房子建成而非仅仅赢得诉讼的别墅业主,这通常是更合适的选择。
财务担保:真正保护您资金的是什么?
您立场的强弱,并不只取决于起诉状,更取决于您所保留的担保。若合同约定履约保函或银行保函,可依约定条件予以主张。若合同约定从每期付款中预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那便是扣除完工费用差额的首选来源。若承包商在与某期应付款相对应的节点上出现延误,业主可基于同时履行抗辩暂缓支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若合同就每日或每周延误约定了具体的违约金,该条款可在法院主张;同时法院保留权力,审查违约金与实际损害之间是否相称。
司法鉴定的作用
多数情形下,法院会指定工程或会计鉴定人查勘现场,确定实际完工比例,将已完成工程与图纸、规范逐项核对,核算承包商已收款项与应得款项,并评估剩余工程的完工成本。您提交给鉴定人的材料质量——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付款凭证、往来函件以及带日期的现场照片——在实务上直接决定案件走向。
案件在何时会转为刑事报案?
原则上,承包合同履行中的停工属于民事纠纷,通过解除合同、损害赔偿以及由承包商承担费用完工予以解决,其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相关事实可能伴随《犯罪与刑罚法》所规定的独立犯罪行为,例如以欺诈手段、假冒姓名或不实身份取得钱款,或将为特定用途交付给承包商的款项或材料,作违背该用途的处分。
是否构成犯罪,应由检察机关与刑事法院依据个案事实与证据判断。因此不宜凭印象贸然提出刑事报案:报案被撤销或不予立案,日后可能在民事法院被用来对抗您。正确的做法是先与专业律师研究事实的准确定性。
竣工之后:十年质量担保
与停工承包商的纠纷了结,并不意味着您未来的权利随之终止。《民事交易法》规定,工程师与承包商就其所建造的建筑物或所设置的固定设施,在十年期间内对全部或部分坍塌,以及所出现的危及建筑物坚固与安全的缺陷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即便项目结束,妥善记录最终交付日期并保存图纸与验收报告仍然至关重要。
需要留意的日期与数字
| 2026 年 6 月 1 日以联邦法令颁布并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官方公报公布的《民事交易法》的施行日期 | 10 年工程师与承包商就全部或部分坍塌、或危及建筑物坚固与安全之缺陷所承担的担保期间 |
| 合理期限催告函中给予承包商改正或复工的期限,期满方可请求解除合同或请求许可由其承担费用完工 | 立即申请固定现场状况的时点——须在现场面貌改变或新承包商进场之前 |
实用建议
1- 不要满足于口头承诺;每一次要求复工都应以书面函件或留存的电子邮件加以固定。
2- 不要在与完工节点挂钩的付款计划之外预付款项;将付款与进度绑定,是此类合同中最有效的实务保护。
3- 自项目开工起,定期以清晰日期拍摄现场照片;这些照片在鉴定阶段将成为决定性证据。
4- 向发照机关核实承包商执照与经营范围是否有效,并核对合同信息与其持照商号是否一致。
5- 妥善保存合同、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经双方签署的全部附件与变更文件。
6- 在发出催告函之前咨询专业律师,因为催告的措辞与内容直接决定您在后续诉讼中的立场强弱。
法律依据
1- 2025 年第 25 号颁布《民事交易法》的联邦法令。
2- 2022 年第 42 号颁布《民事诉讼法》的联邦法令。
3- 2021 年第 31 号颁布《犯罪与刑罚法》的联邦法令及其修订。
4- 2022 年第 50 号颁布《商事交易法》的联邦法令。
常见问题
我们在迪拜的法律服务
AWADH ALMHEIRI LAW FIRM AND LEGAL CONSULTATIONS 在迪拜酋长国就承包合同纠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承包商停工未完成别墅与建筑物的案件、经公证处的催告函起草、固定现场状况与指定鉴定人的申请、解除承包合同之诉与请求许可由承包商承担费用完工之诉,以及在迪拜各级法院主张损害赔偿与逾期违约金。
我们在其他酋长国的服务
上述服务范围延伸至阿布扎比、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哈伊马角与富查伊拉,协助别墅与项目业主完成停滞的工程、与违约承包商结清账目、追索财务担保,并在交付之后维护其质量担保权利。


